释义 |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处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