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租房期间被别人骚扰一般不能以此为由通知解除合同。如果骚扰的人行为恶劣,也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但若遭受骚扰是由于出租人的缘故,则可以请求出租人加以制止和劝阻,出租人拒不协助的,本人才具有法定解除权,在此情形下,无须支付违约金。可以向出租人(房东)主张权利,要求减少租金、解除合同等,本人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愿,受法律保护,出租人应当提供给你其享有完全所有权和处分权的房租,保证出租房屋不存在妨碍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的情形出现,出租人违反此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