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法》第322条:偷越国(边)境罪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是指: 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的; 2、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的; 3、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4、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根据刑法中规定的偷渡的严重情节的解释其中之一是偷渡三次以上可以得知,偷渡达到三次了就会被判刑。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并处 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 违法所得 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 数罪并罚 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