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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己听从律师的安排去做了伤残鉴定,结果出来被告方不承认,要求重新鉴定,我该怎么办?
释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在不满意仲裁结果时向法院上诉。该法律适用于各类劳动争议,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履行、辞职辞退、工作时间福利等。解决劳动争议应遵循合法、公正、及时、调解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但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不受时效限制。
    法律分析
    劳动者收集证据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不服的可以上诉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结语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劳动争议发生后,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在不服仲裁结果时,可以向法院上诉。根据不同的劳动争议类型,法律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履行、解雇争议、工作条件争议、劳动报酬争议等。劳动者在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的时效期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时效可以中止或继续计算。对于劳动关系终止后的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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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