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证书遗失或损毁的补救措施 |
释义 | 房屋产权证书补办的具体手续包括产权人写申请书并盖章,到房地局办理事宜,刊登遗失声明后领取产权证。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房产证丢失补办流程包括填写遗失声明,查档出具权属证明,报纸刊登声明,作废公告发布后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补办所需资料包括申请表、报纸、具结报告、身份证明、银行证明等。 法律分析 房屋产权证书补办 1.具体补办手续为: 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当地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内容包括:a.遗失证件找到后交回;b.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雹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2.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 若住房属国有土地上房屋,房产证丢失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 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3.房产证遗失登记所需资料: 房地产登记申请表; 登报报纸(整张报纸); 遗失具结报告; 营业凭证(单位需提供);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如涉及银行按揭的需提供银行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房地产他项权证》;委托书。 拓展延伸 房屋产权证书丢失后的补办流程及注意事项 当房屋产权证书丢失时,补办流程如下:首先,立即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报案并申请补办。其次,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购房合同等。然后,缴纳相应的补办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等待办理结果。在补办过程中,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冒用。同时,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办理进展。最后,领取新的房屋产权证书,并核对信息的准确性。补办过程可能会涉及一定的时间和费用,因此在购房后应妥善保管好房屋产权证书,以免遗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房屋产权证书丢失后的补办流程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立即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报案并申请补办。其次,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购房合同等。然后,缴纳相应的补办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等待办理结果。在补办过程中,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冒用。同时,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办理进展。最后,领取新的房屋产权证书,并核对信息的准确性。补办过程可能会涉及一定的时间和费用,因此在购房后应妥善保管好房屋产权证书,以免遗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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