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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成立与生效是否为同一过程?
释义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不同的概念。成立是指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合同关系;而生效是指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成立是事实判断,生效是法律评判。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依法成立即生效。
    法律分析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不一致的,两者的区别是:
    (1)二者含义不同;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各自的合同权利义务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双方在客观上建立了合同关系。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2)两者所属的范围不同
    合同的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是回答有没有合同、合同关系事实上是否存在的问题,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内容达成了合意,就产生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至于法律会对该合同做出什么样的评判,与合同的事实存在与否没有关系。
    合同的生效属于法律的价值判断问题,是对已经存在的合同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衡量,主要是判断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是肯定合同效力还是否定合同效力。
    (3)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拓展延伸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及影响
    合同成立与生效是合同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尽管它们有着紧密的联系,但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和不同的影响。合同成立是指当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满足法定的成立条件时,合同即被视为成立。而合同生效则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开始产生效力的时间点。合同成立是先决条件,而合同生效是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标志。
    区别在于,合同成立强调的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而合同生效则强调的是合同的法律效力开始产生。合同成立的时间点可以是当事人达成一致的瞬间,而合同生效的时间点可能是在合同成立后的某个特定时间。此外,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时间差异也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
    例如,在合同成立但尚未生效的阶段,当事人可能需要履行一些先行义务,如支付定金或提供担保。而一旦合同生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将正式生效,并且违约可能会产生法律后果。因此,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及其对当事人的影响需要在具体情况下进行详细分析和解释。
    结语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合同法中两个重要概念,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与影响。合同成立强调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合同生效则指合同的法律效力开始。合同成立是先决条件,而合同生效是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标志。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时间差异会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在合同成立但尚未生效阶段,当事人可能需履行先行义务。因此,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及其对当事人的影响需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解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六条 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
    (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委派代表。代表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
    (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由部门首长委派代表。代表的授权证书由部门首长签署。部门首长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的协定,各方约定出具全权证书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
    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一)国务院总理、外交部长;
    (二)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首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会议或者该组织内参加条约、协定谈判的代表,但是该会议另有约定或者该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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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4: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