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下列行为是违法使用社保卡: 1.冒名使用 采用冒名就医购药等虚假手段,骗取基金的。 2.伪造病历、票据 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票据的。 3.倒卖药品 采用转手倒卖药品等手段套取基金,非法牟利或不当得利的。 4.借予他人 将本人社保卡给他人、定点单位、其他单位使用,造成基金损失的。 5.超量开取 参保人员使用社保卡重复、超量开取治疗心脑血管病、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关节炎等疾病的药品,提供给家人、朋友使用的。 6.全家共用一张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