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约定对象要明确。 首先,保密协议的签订并不是针对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也就是说没有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普通员工是不受此约束的。 二、约定时间不能过长。 有的企业在保密协议中约定员工今后不得再从事相关行业,这个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违约金约定不能过高。 违约金的约定不能没有根据的约定高价,有的企业在违约金条款上一味的求高是不正确的。 四、需要约定补偿。 竞业禁止条款属于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义务的双务条款。劳动者承担特定时期不与公司竞争的义务,公司承担给予相应补偿的责任。 五、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