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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期间怀孕可以被辞退吗
释义
    试用期怀孕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是公司需要提供该员工未通过试用期考核以及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予以辞退。
    这种辞退不需要提前通知,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是企业必须证明员工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这个要求是对所有员工的统一要求,对于试用期内怀孕的女职工也不例外。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宜公开,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离职通知书给员工,通知其前来办理交接工作以及离职手续。
    一、试用期辞退不需要补偿的情形
    如果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有如下情况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二、试用期规定的时间是多久
    1-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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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7:3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