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包括哪些财产 |
释义 | 离婚时,分割财产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若被继承人或赠与人确定财产单一所有,则除外。 法律分析 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范围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被继承人或赠与人确定为某一方所有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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