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卡和报销有冲突吗 |
释义 | 医保卡和报销没有冲突。 医保卡和医保报销两者之间是独立存在的,即使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为零,只要医保账户的状态是正常的,用户还是可以正常报销的。 1、医保卡余额一般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即用户自己缴纳的医保费用。 2、医保报销是指用户看病就医时可以报销的比例。 医保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使用方法: 1、定点药店购药 只要是支持医保的药店,我们在购药时如果符合有关法定条件,那么通常都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支付,支付时会自动扣除医保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2、就诊费用支付 在医保定点的医院或者是门诊就诊时,通常可直接用医保个账余额进行支付,一般检查费、医药费、挂号费等都可以支付。 不属于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1、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2、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 3、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费用; 4、因无证驾驶或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车辆、驾驶无效牌证车辆、酒后驾驶肇事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打架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以及犯罪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自杀、自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在境外和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7、因医疗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和后遗症的医疗费用; 8、国家和本市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医保卡额度和正常报销费用不冲突。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账户的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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