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公司裁员赔偿问题 |
释义 | 哺乳期公司裁员需赔偿双倍工资,拒付则按每年赔付一个月工资。公司只有在破产或严重困难时才可裁员。裁员需遵循程序:提前30天向工会或员工说明情况,征求意见并修改方案;报告劳动保障部门并听取意见;公布方案,解除合同并支付补偿金。 法律分析 哺乳期公司裁员赔付方式是职工工资的两倍计算相应的赔偿金并发放给到职工,拒绝支付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公司在濒临破产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时才可以进行裁员。 一、哺乳期公司裁员如何赔付 哺乳期公司裁员赔付方式是按照平时工作两倍来进行一定的赔偿金的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什么时候可以裁员 按照原有《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才可以裁员。而《劳动合同法》则新增加了两种可以裁员的情形。 第一种: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第二种: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不仅如此,新的《劳动合同法》把裁员的程序也放宽了。此前,用人单位裁员时要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并且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程序则没有这么严格,只有当裁员超过20人或者超过职工总数的10%时候,才有如上程序。 三、公司裁员的合法流程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结语 哺乳期公司裁员赔付方式是按照职工工资的两倍计算相应的赔偿金并发放给到职工。若公司拒绝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公司在濒临破产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时才可以进行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或客观环境变化等情形下,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也可进行裁员。裁员程序放宽,但超过一定规模时需向工会、职工和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应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征求意见并修改方案,最后正式公布方案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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