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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钱被拘留的相关规定
释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按照上述规定第六条,因债务人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的一种民事制裁措施。
    一、被拘留后如何处理
    实践中,司法拘留最长不得超过15日,无论债务是否得到履行,期满必须解除拘留。但如果法院查到债务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有可能认为债务人的行为构成《刑法》第313条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罪,而移送公安侦查。一般被拘留释放后法院仍然会继续采取强制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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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0: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