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房子贷款,婚后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字,婚后没有添加另一方姓名的,即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离婚了,该房屋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屋归产权一方所有,由产权一方就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补偿。通常来说,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提交以下证据: 1、主张分割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主张分割存款的,应提交对方的银行账户余额或流水,申请法院调取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或银行帐号等财产线索; 3、主张分割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主张分割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还需提交其他相关的证据予以佐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