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应该去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特殊情况例外。下列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在外地能够起诉本地人吗 在当地一般不能起诉外地人。但是以下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等。 三、请问法院起诉离婚去哪里起? 法院起诉离婚的,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进行,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法院: 1、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4、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