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生活中所谓诉讼的有效期在法律上称之为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会丧失胜诉权,债权会变成自然债权,除非借款人主动还款,否则债权人可能难以实现债权。民间借贷中,若借条中约定有具体期限,则以其到期之日起算,诉讼时效为3年,若在借条中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则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是,从借条签订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当然,诉讼时效也有法定的中断、中止事由。若在诉讼时效内,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进行催告,债务人确认债权或同意履行义务,则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诉讼时效期满前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六个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