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的正常运行需要许多方面的因素,其中法律是比较重要的因素之一。如果有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人,依据法律的规定是要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权和执行权都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它政府部门无权决定行政拘留处罚。 一、建设乱倒垃圾如何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二、七十岁以上老人行政处罚 如果已经满70周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如果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处行政拘留的处罚,但不执行具体的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要进行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如果未满70周岁的,则如果被处予行政拘留处罚的,由仍应正常执行。 三、拘留所还需要交钱吗 拘留所出来分拘留到期正常释放,这个不需要支付费用。如果是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要求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