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是指以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规定)税率计算的税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