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收费标准是怎样 |
释义 | 一、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收费标准是怎样 不收费。 二、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办理机构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 三、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九条 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