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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辩护有哪些情形
释义
    一、刑事诉讼辩护有哪些情形
    1、刑事诉讼法中的辩护有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三种。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己进行辩护,也可以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进行辩护,对于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等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二、属于涉外刑事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以下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符合刑法以下规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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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22: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