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视居住的结案时间具体如下: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立即解除监视居住; 3、监视居住期满后怎么处理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监视居住的条件如下: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监视居住的类型如下: 1、住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进行;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综上所述,监视居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结束。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在监视居住期间,也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如果监视居住期满的,则应当解除监视居住的措施,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