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能否用于偿还债务? |
释义 | 夫妻一方的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共同清偿责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果财产不足清偿,可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处理。对于生效法律文书只确定一方承担责任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恶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夫妻双方。 法律分析 一、夫妻一方的债务可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债务一般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有共同清偿的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对夫妻共同财产执行的处理方式 (一)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的,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二)生效法律文书只确定夫妻一方承担责任。 (三)生效法律文书只确定一方承担责任,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离婚的,也应分别情形进行处理: 1.夫妻双方对该债务进行了约定,由一方负担,并告知债权人的,不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未告知债权人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2.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不论财产归谁所有,原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财产仍得以执行,共同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履行义务的,夫妻双方均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 3.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前,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对共同债务仍应以原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偿还债务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体继续偿还债务,另一方不再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 4.如果夫妻双方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对财产的处分行为,法院执行机构可以以双方为共同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夫妻双方。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的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并告知债权人,或者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后,共同财产仍可执行。对于恶意逃避债务的夫妻双方,债权人可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因此,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执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和处理,以确保债务得到妥善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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