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申请人应该做什么? |
释义 | 申请强制执行后,申请人需等待法院通知,如6个月内未执行可申请上级法院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包含当事人信息和生效法院文书。可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范围包括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制裁决定、支付令,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财产部分,仲裁裁决书、调解书,行政处罚决定、处理决定,公证机关关于追偿债权、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以及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的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 法律分析 申请强制执行后申请人该做的事项是等待法院的执行通知,法院在六个月内不执行的,可以申请上一级法院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要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生效法院文书。 一、申请强制执行后申请人该做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后申请人就是等待法官的通知,及时搜集被执行人有财产的证据,通知法官。如法院在申请执行后6个月内没有进行相关工作,可以申请上级人民法院执行。 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强制执行申请书要写明以下几点: 1.当事人情况 自然人要列出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细,具体到门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 2.事实与理由 (1)写明各种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主文部分涉及到的财产执行内容; (2)被执行人应当给付事项的种类、范围、数量等; (3)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的情况,写明被执行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中指定义务的情况。 3.申请书尾部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填写要准确。 三、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的范围包括: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 2.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 3.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 4.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5.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6.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权、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7.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结语 申请强制执行后,申请人需等待法院通知,如法院未在6个月内执行,可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详细填写当事人信息及生效法院文书。申请人应等待法官通知,并及时收集被执行人财产证据,如法院未执行,可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书应准确填写当事人信息、列明生效法律文书中的执行内容、被执行人未履行情况等。申请书尾部需由当事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可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章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三节 冻结 第三十二条 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三十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冻结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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