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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件中,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释义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可以有所差别。个人专用物品归个人所有。已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可请求对方退还彩礼。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入伙财产可以归一方所有,应补偿另一方相当于一半价值。不宜分割的夫妻共有房屋应根据原则分配给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照顾女方。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归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配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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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9:2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