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前发现财产转移,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对该方可实行少分或不分。发现离婚财产转移的人,如果是还未离婚或者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给对方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如果发现有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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