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写作废是否还有效要看情况。如果当事人之间具有债务已经履行、债权人免除债务等情形的,当事人终止合同后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的,就无效。如果不具备终止合同的情形的,即使写上作废合同也不是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