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公证的程序: 1、申请与受理。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劵等)。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审查与调查。 (1)当事人的身份和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所有;是否处分了共有财产或争议未决财产。 (3)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欺骗等行为。 (4)审查、核实遗嘱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所立遗嘱是否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 (5)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盖章、捺手印和制作日期是否齐全。 3、出具公证书。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一、中国立遗嘱需要公证吗 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遗嘱有效即可。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公正机关办理公证遗嘱须经以下程序: 1、公证人员介绍自己的姓名等,询问遗嘱人是否申请回避。 2、公证人员向遗嘱人讲解有关遗嘱和公民财产处分权利的规定,以及公证遗嘱的意义和法律后果。 3、确定订立公证遗嘱后,遗嘱人填写《遗嘱公证申请表》。 4、公证机关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24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