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需要办理房产公证 |
释义 | 1、房产继承 继承房产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具体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进行身份确定,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所出具的公证书。 2、立遗嘱 房产所有人为了妥当处理名下房产而设立遗嘱,这时是需要办理遗嘱公证的,具体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3、赠与房产 赠与人将名下的合法房产赠与给他人,同样需要办理公证才可以,因为只有经过了公证,才能证明该赠与行为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并且是真实、合法的。 4、涉外转移房产 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若涉及到别的国家或者港澳台地区,也必须办理公证,并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如何办理房产公证? 1、准备好所需资料,前往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书并提交资料; 2、公证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不完备的地方会通知申请人进行补充,同时也会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3、审查通过后,公证处会按照司法部门规定或者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在规定时期内交给申请人。 一、老人立的遗嘱需要在公证处公证吗 (一)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订立的,由公证书确认的遗嘱。它是遗嘱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公民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如立遗嘱人确因年老、行动不便,或身体有病等困难,不能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员可以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遗嘱公证。关于您所说的情况,我国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类事项必须办理公证: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根据第二条,应推定其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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