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车祸补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但是,如果车祸造成了他人残疾,还需要补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补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补偿丧葬费和死亡补偿金。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补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补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补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补偿丧葬费和死亡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