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人证明书》是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向核准设立登记的单位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 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应当悬挂在事业单位的主要办事场所醒目处,正本只核发一份。副本为折叠式,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中对外出示,以证明其合法身份,或用于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 事业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核发若干份证书副本。经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领取《法人证明书》的事业单位,取得事业单位法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未取得《法人证明书》的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是指依据法律成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制度是民事法律的一项基本制度。完善法人制度,对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