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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治安案件的一般程序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人报告、申诉、检举、揭发、扭送、自首及自行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认真填写《治安案件受理案件登记表》。
    2、对于受理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治安案件标准的,经办案部门领导批准后,立案查处。
    3、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条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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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9: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