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伤鉴定 部门: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工伤鉴定申请: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 工伤认定 决定书(或 工伤 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办理工伤鉴定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我办发给《 工伤认定申请表 》。 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交回我办,同时提交:1、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 (包括)的证明材料;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诊断证明书(或者 职业病 诊断鉴定书)第三步: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四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形成决定书。 第五步: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用人单位及 工伤保险 经办机构。 根据以上资料,我们可以得出, 二次申请工伤认定 需要在第一次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的15日之内进行申请,可以由用人单位,本人、家属提出向当地社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申请,而申请的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为医院诊断书和伤员的人事资料等,与第一次工伤鉴定提交材料相同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