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体罚学生是指教师用暴力手段暴力威胁学生,或以其他强制手段侵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权利侵害行为。老师对学生要罚款,有的跪着,有的揪住耳朵拉出教室,有的放学后不让学生回家,有的写几十次作业,有的写一百次以上。严重伤害学生和幼儿健康的情况下,属于法律禁止的“体罚、体罚或侮辱他人的行为”。教师偶尔用轻微的体罚处罚学生,没有结果并且经教育改正的不是违法行为。 一、校园暴力能不能负法律责任 之所以校园暴力频繁发生,从根本上说是施暴者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老师不能体罚学生,而法律对未成年人缺少监管,这样就使学生成为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的特殊群体。从某种程度上说,未成年人身份几乎已经成为可以违法乱纪的护身符。如果暴力行为没有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施暴方年龄超过14周岁,而且对受害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伤害,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要受到刑罚的处罚,轻则拘留,重可能判刑。 二、罚站最狠的方法 老师罚站的行为是否属于体罚学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只是为了教育学生,要学生站着反思过错,并且时间不长,则不应视为体罚。如果罚站时间过长,且理由牵强,则应视为体罚。另外,罚站的方法,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只符合教师行为守则相关的一些条款。教育法保护的对象是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教师法是保护教师的权利,明确教师的权利及义务的。只是在某条款中明确了一句经常体罚学生且经教育而不改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教师罚站学生,是不违反法律,而只违反守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