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分动迁安置房? |
释义 | 法律分析:动迁安置房的分类: (一)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迁,动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因重大市政工程而动迁,政府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一、集体土地的安置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可以办理。安置房有房产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 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 二、购买安置房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购买安置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明安置房的性质,拆迁安置房分为两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搬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中低价商品房,这类房屋的产权虽然属于人,但在取得房屋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对于尚未居住五年的政策性安置房,不允许以市场价格出售或只能由特定人群购买和回购。即使满五年,也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将安置房转为商品房,然后才能合法出售,购房者需要查明是否有购房资格,另一种是由于房地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商品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开发商应当在五证齐全的情况下出售商品房,购房者应查明开发商是否有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产权信息,注意办理公证手续; 3、买卖合同应明确约定,除了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明确约定房屋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以及延迟交房。 三、安置房不办房产证 因为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安置房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两种类型的安置房都是有产权的,并归个人。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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