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房地产抵押时,应同时抵押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若在国有土地上取得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应同时抵押;若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则抵押时该土地上的房屋也应同时抵押。即“地随房走”与“房随地走”。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是指,在房地产抵押时应同时抵押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即所谓的“地随房走”;2、对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同时抵押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即所谓的“房随地走”。《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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