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有必要请律师吗 |
释义 | 不一定 当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只要持有强制执行申请书,判决生效证明和判决书就可以到立案庭去进行申请执行立案。 其中唯一麻烦的是,要找到下判决的法官去开具一份生效证明,只要去之前打电话联系一下看能不能找到法官,因为法官要开庭很多,有时候去几次不一定见得到人,要么在刚上班就等着,找到后开始了判决生效证明就可以直接去申请强制执行。 如此看来是没有必要请律师,但是如果为了推进案件的进度或者自己不愿意跑,请一个律师也是可以的,毕竟有的程序和沟通方法比当事人更加熟悉。 如果是全权委托律师申请强制执行,本人是不需要去法院的。 强制执行需要不需要聘请律师根据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的意愿而定,在司法实践中,强制执行聘请律师有以下的作用: 1、帮助当事人选择执行法院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情况紧急时要帮助当事人在执行立案前申请财产保全。 2、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已被其它法院查封时,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案件移送其它法院执行或者申请参与分配。 3、发现执行法院执行不力时,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 强制执行申请需要满足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间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支付令自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提书面异议,又不履行的,支付令发生执行效力。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申请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一般来说,只有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权利人才能申请执行。但申请人是公民已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经过法律文书确认的权利。 3、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一般来说,只有给付判决才具有执行内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确认判决和形成判决均无执行力。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法律文书并非一生效,申请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还要看履行期限和义务人是否履行。只有超过履行期而义务人又没有履行,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强制执行是否需要找律师完全取决于当事人,当事人怕麻烦,请律师也是可以的,毕竟有的程序和沟通方法比当事人更加熟悉。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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