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主体为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是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之一的行为。 一、涉恶犯罪如何认定 从以下要件认定涉恶犯罪: 1、侵害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秩序。 2、实施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等行为。 3、行为人为一般主体、外国人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是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二、警察充保护伞是什么罪 警察充保护伞可能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2)对于成立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