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危险物质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抢劫危险物质罪的成立条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抢劫危险物质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抢走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入室抢劫杀人判几年,构成条件是什么 入室抢劫杀人量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构成条件主要是: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之外的,但与上述危俭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 三、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