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是担保债权的规定: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份额未约定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担保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全部债权的实现。 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无担保债权人是指债务人对其债务没有任何担保的普通债权的债权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