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还没还清贷款的不能加名字。贷款中的房屋加名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 抵押 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 民法典 》物权编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 抵押权 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 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法律客观: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