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的标准依据是什么法律? |
释义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4)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抚养费标准的基本法律依据有哪些 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3.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4.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是这样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增加抚养费的有法律依据吗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夫妻离婚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不抚养子女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就抚养费的计算提供了法律依据,其中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该内容由 张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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