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逮捕有期限限制吗 逮捕是有 期限限制,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 羁押 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零六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符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在本规则第三百零五条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 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逮捕有期限限制吗”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网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