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的成立条件有: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