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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人您清楚自己的责任和权利吗?
释义
    作为出租人,当然要清楚自己的责任和权利,对承租人负责,也是对自己的房子负责。本文将就出租人所享有的权利进行描述。
    1、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但必须依照租赁合同规定,并且应向承租人开具发票和收据;
    2、出租人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不超过3个月金额的保证金;
    3、租赁期限已满而又没有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期限收回房屋。如承租人拒不迁出,出租人可以请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其迁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擅自将房屋转让、转租或调换使用、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或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一、出租人什么时候能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租赁的房屋;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一定时间的租金;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辅助设备,拒不维修或赔偿的;
    6、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集,出租人确实需要收回自己的房子,或者出租房屋遭受重大损坏,有倾倒风险需要重建,确实有房管部门。
    二、房屋租赁合同定金违约责任是什么
    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具体来说,如果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中国《民法典》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
    (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继续履行;
    (四)定金责任;
    (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
    在我国,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人毁坏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采取补救措施,修复房屋或者是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想毁约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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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8:5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