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收费的标准,有两种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按照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是多少需要由当事人和律师协商沟通。 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