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受理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无仲裁协议的;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另一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