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了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量刑处罚: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给国家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应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