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家庭生活、社交费用、教育费用、扶养义务、医疗费用等,需夫妻共同签名或追认。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算共同债务,除非能证明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相关。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解决。 法律分析 结婚期间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为家庭共同生活、生产、投资经营所负的债务; 2.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4.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因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婚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家庭生活、生产、投资经营所负的债务,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治病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则根据协议或由法院判决决定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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