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
释义 | 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如果在质押登记出现错误时,购买人可以依法享有“善意取得”的权益。质押登记行为具有公信力,可以保护质权人和股东的利益。 法律分析 股权质押适用善意取得。股权质押属于担保物权,当质押登记错误时,受让人对股权质权可以"继受的善意取得",登记行为具有公信力,质权人和股东均享有信赖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三百一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该内容由 刘莹莹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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