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失业登记。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明到所辖社区办理失业证明,再带上失业证明、身份证、两寸免冠照片、解除劳动合同书等材料到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2、审核。在申请失业登记后,当地劳动就业部门会审核申请者是否符合条件,审核通过就会发放失业证。3、申领失业金。在办理完失业登记,领取了失业证后,就可以去申领失业保险金,即将身份证、失业证等资料交给社保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审核申请者是否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4、领取失业金。一般审核通过后要等到下一月才能够领取得到失业金,申请者只要凭证到指定地点去领取失业金或会直接将失业金发放至指定的银行卡当中。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